VMware主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注意:您一旦下载并安装、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VMWARE 主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本协议”)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条款,您将不能够下载、安装、复制或使用本软件,您可以在三十 (30) 天内将未使用的软件退给向其购买软件的供应商,而且如果您已支付许可费用,则可以出示付款证明以请求退款。
“您”是指同意受本协议约束的自然人或者实体及其员工,以及为您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签约者。若这些员工和第三方签约者存在任何不遵守本协议条款的情况,您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1. 定义
1.1 “指定的管理访问”是指对本软件(本部分指定的)给定实例的标准用户界面的访问,您可以将此访问权授予指定的第三方,条件是(a)您已提前书面通知VMware您为该第三方提供外包服务,和(b)您专门为了该第三方的利益,许可其访问本软件的给定实例。“指定的管理访问”仅适用于 1) 您是向客户公司提供IT 外包服务的 IT 外包公司,并且 2) 仅适用于以下软件:ESX、VMware Server 和vCenter Server。
1.2 “GPL 软件”是指在自由软件基金会 (GPL) 公布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项下许可您使用的 GPL 软件。一份GPL副本包含在您所收到的软件介质上,如果您是通过电子下载方式获得本软件的,则包含在您下载的文件中。
1.3 “客户操作系统”是指在您授权下,使用本软件安装在虚拟机上并运行的第三方操作系统实例。
1.4 “授权附加模块”是指与本软件一起提供和/或一起使用的附加模块,您已为其支付了相应的许可费用并已接受所有适用的附加许可条款。
1.5 “开放源代码软件”是指根据软件相关材料中包含的适用的开放源代码许可协议条款而授权的各种开放源代码软件组件。开放源代码软件由单独的软件组件构成,每个组件都有其自己的版权及其自己的适用许可条件。开放源代码软件许可可在 open_source_licenses.txt 文件、软件包随附的其他材料以及www.vmware.com/download/open_source.html上的文档或相应的源文件中找到。
1.6 “处理器”是指单个物理芯片,其中包含的处理器内核不超过所许可软件的说明中定义、并在软件的许可门户或相应文档中规定的数目。
1.7 “示例程序”是指与本软件一起分发的客户端管理程序或脚本示例。
1.8 “服务器”是指符合 www.vmware.com/cn/support/pubs/ 上公布的适用产品文档所描述的规格的单台物理计算机。共享处理能力或作为一台逻辑计算机在网络配置中运行的多台计算机(如“服务器场”)或类似安排,构成本协议所述的多台服务器。
1.9 “软件”是指根据本协议授权给您的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随本软件提供的任何相关组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相关介质、印刷材料、在线或电子文档以及所有更新和维护版本。
1.10 “软件许可密钥”是指(如果适用)VMware发放给您用于激活和使用本软件的序列号。激活和使用每个授权的附加模块可能需要使用单独、额外的软件许可密钥。
1.11 “VMware 工具”是指可安装在客户操作系统上,且在 VMware 虚拟机中运行时能够增强客户操作系统性能和功能的一套实用程序和驱动程序。
1.12 “虚拟机”是指客户操作系统及其安装的所有应用程序的实例,它在安装了本软件的计算设备中运行,或位于可由该计算设备访问的磁盘或任何其他存储介质中。
2. 评估许可
2.1 一般条款。如果适用,可以使用免费的评估软件许可密钥激活本软件和每个授权附加模块。您承认评估软件许可密钥具有过期日期(下称“到期日”),密钥过期后,VMware 没有义务允许您进一步使用本软件。
2.2 评估许可。如果您使用评估软件许可密钥激活了本软件或任何授权附加模块(以下简称“评估产品”),则只能在到期日之前使用本评估产品来评估是否适合付费获得评估产品许可。您可以获得授权附加模块的评估软件许可密钥。在此情况下,许可您使用的授权附加模块受该“评估许可”部分中条款的限制。
2.3 评估产品免责声明。使用评估产品期间,下面第7.1节中规定的期限为90天的保证期不适用于您。本评估产品按“原样”提供,不附带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对于在到期日之前或之后使用(或试图使用)评估产品引起的各种损害,VMware 及其许可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不提供支持。VMware不负责在您使用本评估产品期间提供支持。
3. 软件的授权和使用权。
3.1 许可。本软件只授予使用许可,并不进行销售。根据本协议的条款,VMware 在此授予您非独占、不可转让的许可(但无进行分许可的权利),以使您可以根据本软件适用文档中规定的用途来使用本软件的目标代码,具体使用范围由以下条件决定:您根据 VMware 批准的许可模式所支付的相应许可费用(如果有)和/或您根据本协议中适用于特定软件产品的条款所获得的软件许可密钥;本软件的技术限制;和/或 VMware 通过在 www.vmware.com/cn/ 上公布的产品文档、通知和/或政策变动而规定的任何其他许可条款。您对本软件的使用,仅限于向您开具购买本软件的发票时所在的国家/地区。但是,如果发票是在欧盟的任一成员国向您开具的,则您可根据已批准的许可模式以及本协议的条款,无限制地在欧盟的任何成员国部署本软件。根据用于计算您为使用本软件而支付的相应许可费用的方式(不管是按处理器、按虚拟机、按用户、还是按任何其他VMware批准的许可方式计算),适用的软件许可密钥可能会相应地限制您对本软件的使用。您可以将随本软件提供的文档用于与本软件的允许用途相关的使用情形。如果您是通过转换或更换有效许可的早期版本而获得本软件版本的,您同意在使用本软件后,将不再使用该早期版本。VMware保留索取本软件早期版本销毁证明的权利。
3.2 许可限制。除因备份或归档目的而使用本软件合理数量的机读副本,以及本协议明确许可之外,您不得复制本软件。您不得删除本软件中的任何所有权信息、商标或商号、版权声明、说明或其他专有标记。您没有被授予有关VMware的任何商标或服务标识的任何权利。VMware保留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您的所有权利。
3.3 限制。您不得 (i) 向其他方出售、出租、许可、分许可、分发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软件或软件许可密钥的全部或部分;(ii) 在未经 VMware 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披露、泄露或使其可以使用或允许其使用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的管理访问除外);(iii) 修改本软件或基于本软件创建衍生作品;或 (iv) 创建、开发、许可、安装、使用或部署任何第三方软件或服务,以违反本软件的技术限制、VMware 通过在 www.vmware.com 上公布的产品文档、通知和/或政策变动而规定的任何其他许可条款以及本协议条款的方式,规避、激活、修改或提供对本软件的访问权、许可或权利。除适用法律明确允许的范围,以及适用法律禁止 VMware 排除或限制下列权利的范围外,您不得对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通过其他方式推知其源代码。在您行使您认为按照强制性法律所应享有的任何权利之前,您应提前 30 天向 VMware 发送书面通知(通知地址为 info@vmware.com),并提供所有合理要求的信息,以使 VMware 能够评估您的主张,并根据 VMware 的自行判断提供替代措施,以减少对 VMware 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任何负面影响。您可以使用本软件开展内部性能测试和基准研究,并且您(以及经授权的第三方)可以发布或公开散发研究成果;前提条件是 VMware 已经审查和批准了这项研究的方法体系、假设和其他参数。如欲申请此类审查,请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与 VMware 联系:benchmark@vmware.com。
3.4 GPL软件。您可以根据GPL条款重新分发和/或修改GPL软件。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与GPL软件二进制文件相对应的源代码(下称“GPL源文件”)副本:一是从VMware网站(www.vmware.com/download/open_source.html)下载GPL源文件;二是按下面的“联系信息”标题下的指定地址向VMware发送请求并提供您的姓名和地址,在此情况下,VMware将通过CD或类似的物理介质向您邮寄GPL源文件的副本。以上关于获得GPL源文件副本的承诺自您购买本软件产品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3.5 VMware工具。您可以向任何第三方分发 VMware 工具,前提是:(i) 仅以目标代码格式整体分发 VMware 工具,而不论是否将其作为使用本软件创建的虚拟机的一部分;(ii) 不得使用 VMware 的名称、标识或商标来推销 VMware 工具,但可以通过标注 VMware 的名称、标识或商标,指明 VMware 工具与本软件兼容或专为本软件而设计;以及 (iii) 您同意,对于因您使用或分发 VMware 工具而引起或导致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包括律师费),您都将对 VMware 进行赔偿,保证其不受损害并为其进行辩护。尽管存在上述规定,您可以分发和修改 VMware 工具的开放源代码软件;但根据第 5 节的规定,VMware 可不对此类经过修改的 VMware 工具提供任何支持。
3.6 第三方软件所需许可。您可以使用本软件运行第三方客户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多个实例。您应负责获取并遵守运行任何此类第三方软件(包括客户操作系统和/或应用程序)所需的全部许可。
3.7 示例程序。本软件可能包含示例程序。您可以根据适当的示例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条款,使用和分发示例程序。VMware不对示例程序提供支持服务。
3.8 VMware许可计划。VMware提供了VMware许可计划(例如,VMware学术版许可)。如果您依照这些VMware许可计划收到本软件,则www.vmware.com/download/eula/vmtn.html 上公布的适用于该等计划的最新条款和条件也适用于此类VMware许可计划下的产品。
3.9 检查权利。您需要保留本协议授权您使用的本软件的确切使用记录,保留时间至少为自相关软件的支持和订阅服务(下称“服务”)到期日之后二(2)年。VMware或VMware指定的人员将有权在您有义务保留这些记录期间的任意时间检查这些记录和您的计算设备,以确认您是否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使用了本软件,以及是否为本软件支付了相应的许可费用和服务费用,但是VMware在任何十二(12)个月的时间段内执行此类检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1)。如果通过此类检查发现您对VMware的付款不足,您将被立即要求补交。所有此类检查都将在正常工作时间由VMware自负费用执行,但前提是,若通过此类检查发现您的欠付额超过在检查期内您应向VMware支付的款项的百分之五(5%),您必须立即向VMware补偿此类检查的成本及所有适用的费用。
4. 所有权。
VMware保留本软件和软件许可密钥的所有权利、产权和权益,以及所有相关版权、商业机密、专利、商标及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及专有权利(包括这些权利的注册、申请、续订和扩展)。
5. 不包括支持和订购服务
VMware根据本协议不提供任何支持服务。您根据本协议对VMware在将来任何时候对本软件进行的任何更新或升级或任何扩展或增强不享有任何权利。VMware可能单独提供支持和订购服务。如果您在购买本软件时购买了VMware支持和订购服务,则会依照VMware的网站(网址为www.vmware.com/cn/support/)上发布的支持合同条款和条件为您提供这些服务,并且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即表示您接受这些支持合同条款和条件。作为任何支持和订购服务的一部分由VMware提供给您的任何补充软件代码或相关资料都被视为本软件的一部分,并且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VMware可以为其自身的任何商业目的(包括产品支持和开发)而不加限制地使用您提供给VMware的任何技术信息。VMware不会以可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形式使用信息。
6. 终止
6.1 终止。如果您不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VMware可以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
6.2 终止的效力。一旦本协议终止,您必须销毁本软件的所有副本和软件许可密钥。此外,您必须从安装了本软件的服务器、所有计算机和终端上删除其所有副本,包括所有备份副本。VMware可不时对本协议的条款作出变更。VMware将向您通报该等变更。如果您继续使用本软件,即表示您同意该等变更。
7. 有限保证和责任限制
7.1 有限保证。VMware保证本软件的交付介质(如果有)没有缺陷,并保证在向您发出软件许可密钥之日后的90天(“保证期”)内,本软件基本符合本协议项下许可的特定软件的适用最终用户文档中所包含的说明。在保证期内,如果您发现交付介质存在缺陷,且该软件版本仍可依商业途径获得,则您唯一的补救方法是在保证期内将有缺陷的介质退还VMware,VMware将决定是予以维修,还是进行更换。如果您要退还有缺陷的介质,请通过电子邮件与VMware联系(邮箱为sales@vmware.com),以请求获得退货授权号(RMA)和进一步的说明。
在保证期内,如果您发现本软件并不实质性符合适用的最终用户文档中的说明,唯一的补救方法是通知VMware,VMware将决定是修复软件中的缺陷,还是退还您为本软件支付的相关许可费用(如果有),但前提是(a)您按照适用的最终用户文档中的说明正确安装了本软件,并且在一直正确使用本软件;(b)除VMware或VMware授权代表之外的任何人均未对本软件产品进行过修改、更改或增添;以及(c)VMware在发运之后的九十(90)天内收到本软件与说明不符的书面通知。
除了上述明确规定的有限保证外,在适用的强制性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VMware及其许可人在提供本软件时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明示的、默示的、法定的保证或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或与您的往来信息中包含的保证。另外,VMware及其许可人明确声明不作任何关于适销性、特定目的适用性和不侵权的默示保证。
7.2责任限制。在适用的强制性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任何利润或商机损失、使用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或任何其他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或后果性的损害赔偿,VMWARE及其许可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无论基于合同、侵权行为、疏忽、产品责任或任何其他归责理论。由于某些司法辖区不允许排除或限制对后果性或附带性损害赔偿的责任,因此上述限制可能对您并不适用。在任何情况下,VMWARE及其许可人根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都不超过您为获得本协议项下许可您使用的软件而支付的许可费用(如果有)。上述限制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无论VMWARE或其许可人是否曾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赔偿,也无论任何补救措施是否达到其根本目的。
8. 一般条款
8.1 完整协议。本协议规定了关于本软件的VMware的全部责任和您可获得的唯一补偿,并取代与本软件有关的任何订单条款以及其他所有往来信息和广告。您承认本协议是您与VMware之间关于本软件的完整协议,并且不存在任何以前或同时达成的与本软件相关的谅解、承诺、说明或描述。
8.2 标题。本协议下的所有标题只为提供方便,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8.3 弃权和修改。任何一方未依据本协议行使或要求强制执行其任何权利将不会被视为自动放弃这些权利。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对其项下任何权利的放弃,只能以被声称修改或弃权方签署的书面文件作出。
8.4 合同可分性。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判定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则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继续执行本协议,且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合法性与可强制执行性不受影响。
8.5 管辖法律。本协议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的管辖,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予适用。
8.6 政府限制。除非遵守《美国出口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的非美国政府限制(如果适用),否则您不得出口或再出口本软件。根据《国防部采购条例》(DFAR)第227.7202节和《联邦采购条例》(FAR)第12.212(b)节(如果适用),本软件和随附文档被分别视为“商业计算机软件”和“商业计算机软件文档”。美国政府使用、修改、复制、发布、执行、展示或披露本软件的任何行为将完全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8.7 联系信息。如果您对本协议存在任何疑问,或因任何原因希望联系VMware,请将所有信件寄至:VMware, Inc., 3401 Hillview Avenue, Palo Alto, CA 9430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或给以下地址发送电子邮件:info@vmware.com。
8.8 其他。VMware和VMTN是VMware, Inc.在美国和/或其他各司法辖区的商标和/或注册商标。
适用于特定软件产品的条款和条件
除了以上规定外,对以下软件产品还将适用下面列出的条款和条件。在以下特定产品的条款和条件与以上规定发生冲突时,以特定产品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9.1 vCenter Server:
(a) 其他定义:
“vCenter Server 软件”是指本软件的一个专有组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在每台托管服务器上的管理代理软件和一个专有的 Web 服务接口(见下文定义)。
“VMware vSphere Client 软件”是指一个专有的客户端组件,可提供管理 vCenter Server 软件所需的用户界面。
“附加模块”是可以与 vCenter Server 软件一起使用的专有组件。此类附加模块包括但不限于 VMware VMotion、VMware DRS、VMware HA、VMware Update Manager 和 VMware Consolidated Backup。附加模块需要单独支付额外的许可费用。如果您已获得附加模块的使用许可,并支付了相应的许可费用,则“vCenter Server 软件”和“本软件”的定义中即包括附加模块。
“VMware vSphere 节点刀片服务器”是指仅被许可在刀片服务器上运行的某个版本的 vCenter Server软件产品。
“VMware 虚拟化软件产品”是指一种 VMware 产品,它可使虚拟机在 VMware ESX、GSX Server和 VMware Server 等服务器上运行。
“VMware vSphere WebAccess”是指一个专有组件,可用于对使用本软件创建的虚拟机进行控制台访问和管理。
“Web 服务接口”是指一个编程接口,您或第三方编写的软件程序可通过此接口在已激活供 vCenter Server 软件管理的服务器上执行管理操作。
(b) 附加许可条款:
必须使用与服务器上的处理器数量相对应的软件许可密钥激活要用 vCenter Server 软件和/或附加模块管理的每台服务器。并非启用 vCenter Server 软件管理的所有服务器都必须启用附加模块管理。您可以同时购买 vCenter Server 软件和软件许可密钥,也可以先购买 vCenter Server 软件,随后再购买软件许可密钥。
VMware 授予您非独占、不可转让的许可(但无进行分许可的权利)。基于此许可,您可以:(i) 使用软件许可密钥激活由 vCenter Server 软件和/或附加模块管理的服务器;(ii) 在一台或多台服务器上安装 vCenter Server 软件的单个实例,但不允许您共享或并行使用所安装的vCenter Server软件的该单个实例,除非通过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用(不管此类费用是基于每个处理器、每个虚拟机、每个用户,还是基于任何其他 VMware 批准的许可模式)您被允许在一台服务器上安装多个实例或在多台服务器上安装多个实例;(iii) 以信息处理和计算为目的,使用 vCenter Server 软件在已激活供 vCenter Server 软件管理的分散服务器上执行管理操作,包括为第三方托管基于计算机应用程序的虚拟机服务和通过内外网络向第三方提供此类服务,但此类服务不得允许第三方在虚拟机中安装、上载或卸载计算机应用程序,而且,执行此类管理操作的前提条件是,每台此类服务器上均已安装 VMware 虚拟化软件产品的有效许可副本;(iv) 使用和复制 VMware vSphere WebAccess 软件(仅以目标代码形式),以在自己的任意数量的内部计算机或终端上进行安装和操作,但只能用于访问安装了服务器软件的服务器;(v) 使用和复制 VMware vSphere Client 软件,以在自己的任意数量的内部计算机或终端上进行安装和操作,但只能用于访问安装了 vCenter Server 软件以实施管理的服务器。
您可以从安装了 vCenter Server 软件的服务器上卸载该软件,然后将 vCenter Server 软件重新安装到其他服务器上;此类移动没有次数限制。如果您将 VMware 虚拟化软件产品从一台服务器迁移到另一台服务器,则可将已分配给原服务器的相关软件许可密钥重新分配给新服务器。在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一台服务器的任何软件许可密钥重新分配给另一台服务器。例如,您不得为了临时管理另一台服务器而将某台服务器的软件许可密钥重新分配给该服务器。如果您购买了 VMware vSphere 节点刀片服务器,则您只能在刀片服务器配置中使用本软件,而不能将本软件迁移到机架式服务器配置中或在其中使用本软件。
如果您获得了 VMware vCenter Update Manager 的使用许可,则VMware 特此声明,对于非由 VMware 发布的软件修补程序的及时性、质量和准确性,VMware 不承担任何责任。
处理器限制。使用本软件时,处理器的内核数目不得超过六 (6) 个;就本软件的下列版本而言,您使用软件时的处理器内核数目不得超过十二 (12) 个:VMware vSphere Advanced 和 VMware vSphere Enterprise Plus。
如果您已获得 VMware vSphere Essentials 或 VMware vSphere Essentials Plus 的使用许可,则还适用下列附加许可条款:
VMware 向您授予的 VMware vSphere Essentials 或 VMware vSphere Essentials Plus 版本(统称为“这两个版本”)的许可,最多只能用于管理三 (3) 台服务器主机,且这两个版本只能在最多包含两个处理器的服务器上使用。对于这两个版本,服务器主机必须由随之提供这两个版本的 VMware vCenter Server 进行管理,且该 VMware vCenter Server 不能用于管理这两个版本中未包含的其他服务器主机。
如果您获得了 VMware View 的使用许可,且其由 VMware vSphere 与下列任意组件构成:View Manager、View Composer、VMware ThinApp 或其他连接代理,则将根据可同时开启的桌面虚拟机的数量适用以下定义和许可条款。
其他定义:
“客户机”是指一种用于连接到托管桌面虚拟机并与之进行交互的设备。
“连接代理”是指用于执行以下任务的设备:(a) 接受来自客户机的传入连接请求;(b) 查找可用的托管桌面虚拟机;(c) 充当连接客户机与可用的托管桌面虚拟机的桥梁。
“桌面虚拟机”是指使用了下列任意操作系统的托管虚拟机:Windows 95/98、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Windows XP Professional、Windows Vista Ultimate、Windows Vista Business 或 Windows Vista Enterprise。
“处于开启状态”是指正在从客户机接收远程连接的桌面虚拟机。
附加许可条款:
无论本协议是否有任何抵触条款,VMware 都向您授予 vCenter Server 的许可,以仅用于管理在服务器操作系统中运行以下内容的 ESX 主机:桌面虚拟机和/或 View Manager、其他连接代理和/或只用于由 ESX 托管的桌面虚拟机的管理和性能监控工具。
附加许可条款:
VMware 在此授予您一项非独占、不可转让的许可(但无进行分许可的权利)。基于此许可,您可以:(i) 在一台计算设备或虚拟机上安装本软件的一个副本;(ii) 仅将本软件用于将物理计算机的磁盘内容、VMware 虚拟机及其支持的第三方磁盘映像迁移到要使用 VMware 虚拟化软件产品运行的虚拟机的磁盘内容中。如果您在一台虚拟机中安装本软件,则您不得制作虚拟机的多个副本,但可以在任意计算设备(包括第三方拥有或出租的计算设备)上实例化虚拟机。
限制。您不得将本软件用于服务部门或托管,但使用本软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以帮助其将物理计算机的磁盘内容、VMware 虚拟机及其支持的第三方磁盘映像迁移到虚拟机的磁盘内容中的情况除外。
本软件包含第三方产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Microsoft WinPE Development Tool 和 Microsoft® Windows® Preinstallation Environment 2005 版(下称“第三方产品”)。除了本软件随附的许可协议之外,您在此同意以下与使用第三方产品相关的附加许可条款和限制:
附加许可条款:
VMware 授予您非独占、不可转让的许可(但无进行分许可的权利)。基于此许可,您可以:(i) 在一台物理服务器或虚拟服务器上安装 vCO 的一个副本(仅以目标代码形式);以及 (ii) 在本软件的使用许可范围内,使用本软件附带的文档。
您是否同意 最终用户许可证协议中所列的各项条款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