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您一旦下载并安装、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VMWARE 主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本协议”)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条款,您将不能够下载、安装、复制或使用本软件,您可以在三十 (30) 天内将未使用的软件退给向其购买软件的供应商,而且如果您已支付许可费用,则可以出示付款证明以请求退款。 “您”是指同意受本协议约束的自然人或者实体及其员工,以及为您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签约者。若这些员工和第三方签约者存在任何不遵守本协议条款的情况,您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1. 定义
1.1 “指定的管理访问”是指对本软件(本部分指定的)给定实例的标准用户界面的访问,您可以将此访问权授予指定的第三方,条件是(a)您已提前书面通知VMware您为该第三方提供外包服务,和(b)您专门为了该第三方的利益,许可其访问本软件的给定实例。“指定的管理访问”仅适用于 1) 您是向客户公司提供IT 外包服务的 IT 外包公司,并且 2) 仅适用于以下软件:ESX、VMware Server 和 VirtualCenter。
1.2 “GPL 软件” 是指在自由软件基金会 (GPL) 公布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项下许可您使用的 GPL 软件。一份GPL副本包含在您所收到的软件介质上,如果您是通过电子下载方式获得本软件的,则包含在您下载的文件中。
1.3 “客户操作系统” 是指在您授权下,使用本软件安装在虚拟机上并运行的第三方操作系统实例。
1.4 “授权附加模块” 是指与本软件一起提供和/或一起使用的附加模块,您已为其支付了适当的许可费用并已接受所有适用的附加许可条款。
1.5 “开放源代码软件” 是指根据软件相关材料中包含的适用的开放源代码许可协议条款而授权的各种开放源代码软件组件。开放源代码软件由单独的软件组件构成,每个组件都有其自己的版权及其自己的适用许可条件。开放源代码软件许可可在 open_source_licenses.txt 文件、软件包随附的其他材料以及http://www.vmware.com/download/open_source.html上的文档或相应的源文件中找到。
1.6 “处理器” 是指一个最多可容纳六 (6) 个处理器内核的物理芯片。
1.7 “示例程序” 是指与本软件一起分发的客户端管理程序或脚本示例。
1.8 “服务器” 是指符合 http://www.vmware.com/support/pubs/ 上公布的适用产品文档所描述的规格的单台物理计算机。共享处理能力或作为一台逻辑计算机在网络配置中运行的多台计算机(如“服务器场”)或类似安排,构成本协议所述的多台服务器。
1.9 “软件” 是指根据本协议授权给您的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随本软件提供的任何相关组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相关介质、印刷材料、在线或电子文档以及所有更新和维护版本。
1.10 “软件许可密钥” 是指(如果适用)VMware发放给您用于激活和使用本软件的序列号。激活和使用每个授权的附加模块可能需要使用单独、额外的软件许可密钥。
1.11 “VMware 工具” 是指一套可增强客户操作系统性能和功能的实用程序和驱动程序。VMware 工具可能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具体取决于您的客户操作系统:SVGA 驱动程序、鼠标驱动程序、VMware 工具控制面板和对一些功能(如共享文件夹、在 Windows 客户系统中拖放数据、压缩虚拟磁盘、与主机的时间同步、VMware 工具脚本,以及在虚拟机运行时设备的连接与断开)的支持。
1.12 “虚拟机” 是指客户操作系统及其安装的所有应用程序的实例,它在安装了本软件的计算设备中运行,或位于可由该计算设备访问的磁盘或任何其他存储介质中。
2. 评估许可
2.1 一般条款。如果适用,可以使用免费的评估软件许可密钥激活本软件和每个授权附加模块。您承认评估软件许可密钥具有过期日期(下称“到期日”),密钥过期后,VMware 没有义务允许您进一步使用本软件。
2.2 评估许可。如果您使用评估软件许可密钥激活了本软件或任何授权附加模块(以下简称“评估产品”),则只能在到期日之前使用本评估产品来评估是否适合付费获得评估产品许可。您可以获得授权附加模块的评估软件许可密钥。在此情况下,许可您使用的授权附加模块受该“评估许可”部分中条款的限制。
2.3 评估产品免责声明。使用评估产品期间,下面第7.1节中规定的期限为90天的保证期不适用于您。本评估产品按“原样”提供,不附带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对于在到期日之前或之后使用(或试图使用)评估产品引起的各种损害,VMware 及其许可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不提供支持。VMware不负责在您使用本评估产品期间提供支持。
3. 软件的授权和使用权。
3.1 许可。本软件只授予使用许可,并不进行销售。根据本协议的条款,VMware特此授予您非独占、不可转让的许可(但无进行分许可的权利),以使您可以根据本软件适用文档中规定的用途来使用本软件的目标代码,具体使用范围由以下条件决定:您在VMware 批准的许可模型下支付的相应许可费用(如果有)和/或 您根据本协议 中适用于特定软件产品的条款所获得的软件许可密钥; 本软件的技术限制和/或VMware 通过在 http://www.vmware.com/cn/ 上公布的产品文档、通知和/或政策变动而规定的任何其他许可条款。您对本软件的使用,仅限于向您开具购买本软件的发票时所在的国家/地区。但是,如果发票是在欧盟的任一成员国向您开具的,则您可根据已批准的许可模型以及本协议的条款,无限制地在欧盟的任何成员国部署本软件。根据用于计算您为使用本软件而支付的适当许可费用的方式(不管是按处理器、按虚拟机、按用户、还是按任何其他VMware批准的许可方式计算),适用的软件许可密钥可能会相应地限制您对本软件的使用。您可以将随本软件提供的文档用于与本软件的允许用途相关的使用情形。如果您是通过转换或更换有效许可的早期版本而获得本软件版本的,您同意在使用本软件后,将不再使用该早期版本。VMware保留索取本软件早期版本销毁证明的权利。
3.2 许可限制。除因备份或归档目的而使用本软件合理数量的机读副本,以及本协议明确许可之外,您不得复制本软件。您不得删除本软件中的任何所有权信息、商标或商号、版权声明、说明或其他专有标记。您没有被授予有关VMware的任何商标或服务标识的任何权利。VMware保留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您的所有权利。
3.3 限制。您不得(i)向其他方出售、出租、许可、分许可、分发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软件或软件许可密钥的全部或部分;(ii)在未经 VMware 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披露、泄露或使其可以使用或允许其使用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的管理访问除外);(iii)修改本软件或基于本软件创建衍生作品;或(iv)创建、开发、许可、安装、使用或部署任何第三方软件或服务,以违反本软件的技术限制、VMware 通过在 http://www.vmware.com/cn/ 上公布的产品文档、通知和/或政策变动而规定的任何其他许可条款以及本协议条款的方式,规避、激活、修改或提供对本软件的访问权、许可或权利。除适用法律明确允许的范围,以及适用法律禁止 VMware 排除或限制下列权利的范围外,您不得对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通过其他方式推知其源代码。在您行使您认为按照强制性法律所应享有的任何权利之前,您应提前 30 天向VMware发送书面通知(通知地址为info@vmware.com),并提供所有合理要求的信息,以使VMware 能够评估您的主张,并根据 VMware 的自行判断提供替代措施,以减少对 VMware 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任何负面影响。您可以使用本软件开展内部性能测试和基准研究,并且您(以及经授权的第三方)可以发布或公开散发研究成果;前提条件是 VMware 已经审查和批准了这项研究的方法体系、假设和其他参数。如欲申请此类审查,请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与 VMware 联系:benchmark@vmware.com。
3.4 GPL软件。您可以根据GPL条款重新分发和/或修改GPL软件。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与GPL软件二进制文件相对应的源代码(下称“GPL源文件”)副本:一是从VMware网站(http://www.vmware.com/download/open_source.html)下载GPL源文件;二是按下面的“联系信息”标题下的指定地址向Vmware发送请求并提供您的姓名和地址,在此情况下,Vmware将通过CD或类似的物理介质向您邮寄GPL源文件的副本。以上关于获得GPL源文件副本的承诺自您购买本软件产品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3.5 VMware工具。您可以向任何第三方分发VMware工具,前提是:(i)不得修改VMware工具;(ii)仅以目标代码格式分发VMware工具,且仅与使用本软件创建的虚拟机一起使用并作为其一部分;(iii)不得使用VMware的名称、徽标或商标来销售您用本软件创建的虚拟机;以及(iv)同意保障和保护VMware的利益,使其免于承担因使用或分发您所创建的虚拟机而引起的任何索赔或诉讼责任(包括律师费)。但尽管有上述规定,您可引用VMware名称、徽标或商标,以表明您用本软件创建的虚拟机与本软件兼容或设计为与本软件一起使用。
3.6 第三方软件所需许可。您可以使用本软件运行第三方客户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多个实例。您应负责获取并遵守运行任何此类第三方软件(包括客户操作系统和/或应用程序)所需的全部许可。
3.7 示例程序。本软件可能包含示例程序。您可以根据适当的示例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条款,使用和分发示例程序。VMware不对示例程序提供支持服务。
3.8 VMware许可计划。 VMware提供了VMware许可 计划(例如,VMware学术版许可)。如果您依照这些VMware许可计划收到本软件,则http://www.vmware.com/download/eula/vmtn.html 上公布的适用于该等计划的最新条款和条件也适用于此类VMware许可计划下的产品。
3.9 检查权利。您需要保留本协议授权您使用的本软件的确切使用记录,保留时间至少为自相关软件的支持和订阅服务(下称“服务”)到期日之后二(2)年。VMware或VMware指定的人员将有权在您有义务保留这些记录期间的任意时间检查这些记录和您的计算设备,以确认您是否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使用了本软件,以及是否为本软件支付了适当的许可费用和服务费用,但是VMware在任何十二(12)个月的时间段内执行此类检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1)。如果通过此类检查发现您对VMware的付款不足,您将被立即要求补交。所有此类检查都将在正常工作时间由VMware自负费用执行,但前提是,若通过此类检查发现您的欠付额超过在检查期内您应向VMware支付的款项的百分之五(5%),您必须立即向VMware补偿此类检查的成本及所有适用的费用。
4. 所有权。
VMware保留本软件和软件许可密钥的所有权利、产权和权益,以及所有相关版权、商业机密、专利、商标及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及专有权利(包括这些权利的注册、申请、续订和扩展)。
5. 不包括支持和订购服务
VMware根据本协议不提供任何支持服务。您根据本协议对VMware在将来任何时候对本软件进行的任何更新或升级或任何扩展或增强不享有任何权利。VMware可能单独提供支持和订购服务。如果您在购买本软件时购买了VMware支持和订购服务,则会依照VMware的网站(网址为http://www.vmware.com/cn/support/)上发布的支持合同条款和条件为您提供这些服务,并且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即表示您接受这些支持合同条款和条件。作为任何支持和订购服务的一部分由VMware提供给您的任何补充软件代码或相关资料都被视为本软件的一部分,并且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VMware可以为其自身的任何商业目的(包括产品支持和开发)而不加限制地使用您提供给VMware的任何技术信息。VMware不会以可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形式使用信息。
6. 终止
6.1 终止。如果您不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VMware可以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
6.2 终止的效力。一旦本协议终止,您必须销毁本软件的所有副本和软件许可密钥。此外,您必须从安装了本软件的服务器、所有计算机和终端上删除其所有副本,包括所有备份副本。VMware可不时对本协议的条款作出变更。VMware将向您通报该等变更。如果您继续使用本软件,即表示您同意该等变更。
7. 有限保证和责任限制
7.1 有限保证。 VMware保证本软件的交付介质(如果有)没有缺陷,并保证在向您发出软件许可密钥之日后的90天(“保证期”)内,本软件基本符合本协议项下许可的特定软件的适用最终用户文档中所包含的说明。在保证期内,如果您发现交付介质存在缺陷,且该软件版本仍可依商业途径获得,则您唯一的补救方法是在保证期内将有缺陷的介质退还VMware,VMware将决定是予以维修,还是进行更换。如果您要退还有缺陷的介质,请通过电子邮件与VMware联系(邮箱为sales@vmware.com),以请求获得退货授权号(RMA)和进一步的说明。
在保证期内,如果您发现本软件并不实质性符合适用的最终用户文档中的说明,唯一的补救方法是通知VMware,VMware将决定是修复软件中的缺陷,还是退还您为本软件支付的相关许可费用(如果有),但前提是(a)您按照适用的最终用户文档中的说明正确安装了本软件,并且在一直正确使用本软件;(b)除VMware或VMware授权代表之外的任何人均未对本软件产品进行过修改、更改或增添;以及(c)VMware在发运之后的九十(90)天内收到本软件与说明不符的书面通知。
除了上述明确规定的有限保证外,在适用的强制性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VMware及其许可人在提供本软件时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明示的、默示的、法定的保证或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或与您的往来信息中包含的保证。另外,VMware及其许可人明确声明不作任何关于适销性、特定目的适用性和不侵权的默示保证。
7.2 责任限制。责任限制。在适用的强制性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任何利润或商机损失、使用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或任何其他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或后果性的损害赔偿,VMWARE及其许可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无论基于合同、侵权行为、疏忽、产品责任或任何其他归责理论。由于某些司法辖区不允许排除或限制对后果性或附带性损害赔偿的责任,因此上述限制可能对您并不适用。在任何情况下,VMWARE及其许可人根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都不超过您为获得本协议项下许可您使用的软件而支付的许可费用(如果有)。上述限制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无论VMWARE或其许可人是否曾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赔偿,也无论任何补救措施是否达到其根本目的。
8. 一般条款
8.1 完整协议。本协议规定了关于本软件的VMware的全部责任和您可获得的唯一补偿,并取代与本软件有关的任何订单条款以及其他所有往来信息和广告。您承认本协议是您与VMware之间关于本软件的完整协议,并且不存在任何以前或同时达成的与本软件相关的谅解、承诺、说明或描述。
8.2 标题。本协议下的所有标题只为提供方便,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8.3 弃权和修改。任何一方未依据本协议行使或要求强制执行其任何权利将不会被视为自动放弃这些权利。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对其项下任何权利的放弃,只能以被声称修改或弃权方签署的书面文件作出。
8.4 合同可分性。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判定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则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继续执行本协议,且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合法性与可强制执行性不受影响。
8.5 管辖法律。本协议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的管辖,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予适用。
8.6 政府限制。除非遵守《美国出口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的非美国政府限制(如果适用),否则您不得出口或再出口本软件。根据《国防部采购条例》(DFAR)第227.7202节和《联邦采购条例》(FAR)第12.212(b)节(如果适用),本软件和随附文档被分别视为“商业计算机软件”和“商业计算机软件文档”。美国政府使用、修改、复制、发布、执行、展示或披露本软件的任何行为将完全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8.7 联系信息。如果您对本协议存在任何疑问,或因任何原因希望联系VMware,请将所有信件寄至:VMware, Inc., 3401 Hillview Avenue, Palo Alto, CA 94304,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或给以下地址发送电子邮件:info@vmware.com。
8.8 其他。VMware 和 VMTN 是 VMware, Inc. 在美国和/或其他法律辖区的商标和/或注册商标。
9. 特定于软件产品的条款和条件
除上述规定外,下列软件产品的使用还应服从以下条款和条件。在以下特定于产品的条款和条件与前述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以特定于产品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9.1 VMware Workstation
(a) 补充定义:
“许可用户数量”是指数量一 (1),但如果您购买的本软件产品带有 VMware 许可证书,则“许可用户数量”一词是指 VMware 许可证书上规定的许可用户数量。
(b) 附加许可证条款:
VMware 授予您不可转让且不准再许可的非独占许可证,以使您可以 (i) 为本软件创建少于或等于许可用户数量的副本,以用于在等量的个人计算机上分别安装本软件的单个副本,其中每台计算机均必须运行本软件所设计适用的、具有有效许可证的操作系统副本;以及 (ii) 将本软件(数量不超过许可用户数量)仅用于满足您自己内部的信息处理和计算需求。除本 EULA 明确允许的情况外,您不得共享或并行使用本软件。如果您是一个实体,则本软件的每个副本只能由一位指定的个人用户使用,除非您根据 VMware 批准的、允许其他使用情形的许可模型支付了相应的许可证费用。指定的用户总数不得超过许可用户数量。受制于上述规定,任何其他人均不得使用本软件的各个副本,不管此人是否是您的雇员或是否与您的实体有其他形式的关系。
有限共享使用许可证。对于在学术机构内共享使用计算实验室的情况,上述许可证授权将改为允许在单台个人计算机上使用本软件,而不将这样的使用限于指定的用户,但前提是,所有这些用户均同意遵守本 EULA 的条款,并且您必须为安装本软件的每台个人计算机购买并专门提供一个软件许可证密钥。例如,某学术机构的计算实验室有十台装载了本软件的个人计算机,且最多有五名用户同时访问和使用本软件,则根据上述计算实验室共享使用许可证,需要十个软件许可证密钥。如果此计算实验室不是由一家学术机构管理和运营并设在一家学术机构内,则不适用此有限共享使用许可证。
根据先前授权产品升级的许可证。如果您以适当的升级价格购买了本软件的升级版,那么您以前必须已经以适当的产品价(而非升级价)购买了本软件以前的版本。如果您尚未以适当的产品价格购买先前的版本,请与向您销售该升级版的供应商联系。如果您无法联系到该供应商,请联系 VMware,以在购买升级版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支付升级价与产品价之间的差价。如果您在三十 (30) 天内未向供应商或 VMware 支付适当的差价,本 EULA 将自动终止,您必须遵守上述有关协议终止的规定。
有限支持和订购服务。除上述支持规定外,VMware 将在客户购买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为其提供与本软件有关的基于 Web 的有限支持服务。在 30 天期满后,VMware 将不再根据本 EULA 提供任何支持服务。自本软件发货之日起的十八 (18) 个月内,VMware 将为您提供“Workstation 免费支持”,这意味着将免费发行本软件的一个可公开获得的版本,该版本通常仅用于提供维护性更正或修复,其版本则通过更改第二个小数点后的数字来加以标识。 Workstation 免费支持不提供任何主版本(主版本定义见“VMware 支持和订购服务条款和条件”,发布在 VMware 网站 http://www.vmware.com/cn/support/ 上,以下简称“服务条款”)。只要您接受本 EULA 的条款,即表示您也接受该服务条款。在 18 个月期满后,VMware 将不再根据本 EULA向您提供“Workstation 免费支持”。过此时间后,您可以按照“服务条款”交费购买支持和订购服务。尽管有以上表述,但如果您作为一次更新(见“服务条款”中的定义)或作为与以前购买本软件有关的更新服务的一部分而购买了本软件,则您将无权根据本 EULA享有任何 Workstation 免费支持或任何其他支持或订购服务。无论哪种情况,您均可单独购买支持和订购服务。如果您随本软件购买了 VMware 支持和订购服务,则这些服务系根据服务条款向您提供。除非根据单独协议向您提供,否则 VMware 作为任何 Workstation 免费支持或支持和订购服务的一部分提供给您的任何补充软件代码或相关材料均被视为本软件的一部分,并受到本 EULA 条款和条件的制约。VMware 可以不受限制地将您提供给 VMware 的任何技术信息用于 VMware 的任何业务目的,包括产品支持和产品开发。VMware 不会以能够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方式来使用这些信息。
(c) ACE Option Pack:
补充定义:
“ACE Option Pack”是指使Workstartion(Workstation 6 或其任何指定版本)的被许可人能够创建ACE虚拟机的软件。
“ACE虚拟机”是指一系列软件,包括一个虚拟机、ACE规则文件、配置文件、一个通过协同使用Workstation 的ACE打包功能和ACE Option Pack创建的虚拟运行时。
附加许可证条款:
VMware 授予您不准再许可的非独占许可证,以使您可以 (i) 在单个被许可的Workstation设备上使用ACE Option Pack 许可密钥激活ACE Option Pack; (ii)为创建ACE 虚拟机的目的(仅以目标代码形式)使用本软件;(iii)与被许可使用ACE Option Pack相关联地使用ACE Option Pack随附文档。一个ACE Option Pack许可证仅授予您权利创建ACE 虚拟机。 在其他设备上安装ACE 虚拟机和在这些设备上使用ACE 虚拟机需要ACE 客户端许可证。
(d) ACE 客户端许可证:
补充定义:
“ACE 客户端许可证”是指一个单一或批量许可证密钥,它授予您在您已支付适当许可证费用的指定数量的设备上安装和使用 ACE 虚拟机的权利。
附加许可证条款:
VMware 授予您不准再许可的非独占许可证,以使您可以 (i) 在任何设备上安装 ACE 虚拟机,前提是安装 ACE 虚拟机的设备的总数不超过您已支付适当许可证费用的设备的数量;(ii) 使用这些设备上安装的 ACE 虚拟机,前提是这些设备都有一个 ACE 客户端许可证;(iii) 从任何主机(不管其许可状态如何)上使用便携式介质设备上安装的 ACE 虚拟机,前提是该便携式介质设备有 ACE 客户端许可证;(iv) 永久性地将该 ACE 客户端许可证从一件设备重新转到另一件设备,前提是使用 ACE 虚拟机的设备的总数不超过您已支付了相关许可证费用的设备数。
关于 ACE 评估版许可证的其他限制。受制于此处列出的条款,提供给您的评估版软件许可证密钥仅可用于在内部评估是否适合以付费方式获得“评估产品”的使用许可。不允许使用评估版软件许可证密钥将 ACE 虚拟机安装在设备上并供合同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使用。
(e) Player 许可证:
VMware 授予您不可转让且不准再许可的非独占许可证,以使您可以 (i) 根据本软件允许的范围,在单台计算机上仅将本软件用于满足自己内部的信息处理和计算需求;(ii) 使用本软件随附的文档。受制于上述规定,任何其他人均不得使用本软件的各个副本,不管此人是否是您的雇员或是否与您的实体有其他形式的关系。您不可以共享本软件或将其供多人同时使用。
VMware Player 仅供您个人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Player 只有在获得 VMware 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分发。若要签署分发协议,请将请求发送至 player_distribution@vmware.com。再分发包括通过张贴、组装、捆绑或其他方式,在您的组织内部分发本软件或将其提供给外部第三方用户使用。
(f) VMware Converter:
附加许可证条款
VMware 在此授予您不可转让且不准再许可的非独占许可证,以使您可以 (i) 将本软件的一个副本安装或使之安装在一台计算设备或一个虚拟机中;以及 (ii) 仅将本软件用于将以下内容迁移到将由 VMware 虚拟化软件产品处理的虚拟机磁盘内容:物理计算机的磁盘内容、VMware 虚拟机,以及受支持的第三方磁盘映像。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要迁移的磁盘内容包括 Windows NT 4.0 操作系统,则可以将本软件安装在已安装 Windows NT 4.0 操作系统的另一个计算设备或虚拟机中。如果您已经将软件安装在其他系统中,安装了软件的各个系统中进行的迁移操作都将被计入购买的迁移的总次数中。在任何情况下,完成的迁移的总次数不得超过购买的迁移的总次数。如果将本软件安装在虚拟机中,则不得为该虚拟机创建多个副本,但可以在任意计算设备上实例化该虚拟机,其中包括自有的计算设备,也包括从第三方租用的计算设备。
限制。不得在服务部门内或以托管形式使用本软件,但使用本软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以帮助其迁移以下内容到虚拟机磁盘内容的情况除外:物理计算机的磁盘内容、VMware 虚拟机,以及受支持的第三方磁盘映像。
(g) VM Importer/Movie Decoder/DiskMount 实用程序:
附加许可证条款
VMware 授予您不可转让且不准再许可的非独占许可证,以仅使您使用本软件打开 VMware 格式的虚拟机和映像文件,以及将非 VMware 格式的虚拟机和映像文件转换为 VMware 格式并将其打开
限制。不得使用本软件向第三方提供网络服务、应用程序托管或其他服务,或通过其他方式在服务部门内或以托管形式为客户提供服务。